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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相色谱仪直接测定非甲烷总烃含量

更新时间:2021-08-18      点击次数:2383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也适用于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当进样体积为 1.0 ml时,本标准测定总烃、甲烷的检出限均为0.06mg/m²(以甲烷计),测定下限均为 0.24mg/m²(以甲烷计)∶非甲烷总烃的检出限为0.07mg/m³(以碳计),测定下限为0.28 mg/m²³(以碳计)。
2、总烃  
指在本标准规定的测定条件下,在气相色谱仪的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上有响应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
3、非甲烷总烃   
指在本标准规定的测定条件下,从总烃中扣除甲烷以后其他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除非另有说明,结果以碳计)。

4 、方法原理
:将气体样品直接注入具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分别在总烃柱和甲烷柱上测定总烃和甲烷的含量,两者之差即为非甲烷总烃的含量。同时以除烃空气代替样品,测定氧在总烃柱上的响应值,以扣除样品中的氧对总烃测定的干扰。
5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分析纯化学试剂和蒸馏水。

5.1 除烃空气∶总烃含量(含氧峰)≤0.40mg/m³(以甲烷计);或在甲烷柱上测定,除氧峰外无其他峰。

5.2 甲烷标准气体∶10.0 μmol/mol,平衡气为氮气。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具资质生产商定制合适浓度标准气体。
5.3 氮气∶纯度≥99.999%。
5.4 氢气∶纯度≥99.99%。
5.5 空气∶用净化管净化。

5.6 标准气体稀释气∶ 高纯氮气或除烃氮气,纯度≥9999%,按样品测定(8.3)步骤测试,总烃测定结果应低于本标准方法检出限。

6 、仪器和设备

6.1 采样容器∶全玻璃材质注射器,容积不小于100ml,清洗干燥后备用∶气袋材质符合 HJ732 的相关规定,容积不小于1L,使用前用除烃空气(5.1)清洗至少3次。
6.2 真空气体采样箱∶由进气管、真空箱、阀门和抽气泵等部分组成,样品经过的管路材质应不与被测组分发生反应。

6.3 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仪直接进样法气相色谱仪∶ 具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6.4 进样器∶带 1ml定量管的进样阀或1ml气密玻璃注射器。
6.5 色谱柱

6.5.1 填充柱∶甲烷柱,不锈钢或硬质玻璃材质,2m×4mm,内填充粒径180~250μm(80~60目)的GDX-502或GDX-104担体∶总烃柱,不锈钢或硬质玻璃材质,2m×4mm,内填充粒径 180~250μm(80~60 目)的硅烷化玻璃微珠。

6.5.2 毛细管柱∶甲烷柱,30m×0.53mm×25μm多孔层开口管分子筛柱或其他等效毛细管柱;总烃柱,30 m×0.53 mm 脱活毛细管空柱。
6.6 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仪直接进样法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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